工信部企业〔202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现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6年1月4日
相关附件: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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