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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引导企业根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四新”)方向开展技术改造,现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指导目录》(以下简称《“四新”目录》)调研及编制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指导目录》编制工作服务项目
(一)开展“四新”供应情况、应用现状及需求征集,收集企业“四新”供应情况、在生产过程或技术改造项目中应用“四新”情况及相关上下游企业情况、关键攻关方向、未来发展建议等。
(二)开展省内实地调研,调研范围覆盖珠三角核心产业带及粤东、粤西、粤北重点企业及产业园区等。
(三)组织专家咨询审核,针对产业的技术前沿、产业导向、发展路径等核心内容提出专业意见。
(四)结合国家、广东省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基于广东省产业现状及特点,结合数据征集、省内调研走访、专家咨询审核等情况,于2026年4月完成《“四新”目录》编制、公开意见征集、修改完善及印发工作。
(五)组织开展多场《“四新”目录》宣贯推广会。
(六)根据省内“四新”供需情况,2027年、2028年动态更新《“四新”目录》。
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月,其中2026年4月完成《“四新”目录》发布,2027年、2028年进行动态更新。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名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名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四)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在制造业相关行业具备影响力,对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发展现状和相关政策要求熟悉,对项目工作流程和内容有全面和清晰的理解,具有良好的技术实力、专业力量和沟通能力,具备组织与本项目专业领域相对应50人以上、副高职称及以上专家团队的实施能力。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一)单位概况
包括行业影响力、团队规模、经营年限、成功案例、联系方式等情况介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复印件;财务情况、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等;开展本项目实施团队成员职称证书、专家库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佐证单位专业能力、资质、业绩、荣誉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二)实施方案
结合项目内容,提出本项目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总体思路、项目团队、工作进度安排、调研方案、专家咨询审核方案、宣贯推广、动态更新方案、服务质量承诺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及预算
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80万元,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
以上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一式五份(一正本四副本),可参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并提交word版电子档(刻录光碟或U盘)。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日16:00。
报名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达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改造与投资处)704室,逾期不予受理。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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