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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推动商业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创新局拟联合区产业主管部门梳理我市商业航天企业情况,采集产业图谱。该工作采取各区主管部门主动梳理和企业报送相结合方式开展,现请各单位积极向所在区主管部门报送,为后续我局产业政策做好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游:火箭制造(火箭整体制造、火箭配套制造等)、卫星制造(卫星平台、有效荷载设备等)、原材料(燃料、电子元器件、高温合金热端核心材料、火箭发动机相关材料等)及相关配套系统等航天上游领域。
(二)中游:卫星发射(测运控服务、卫星在轨交付、发射场地及设施等)、地面设备(网络设备及大众消费设备等)及相关配套系统等航天中游领域。
(三)下游:卫星运营、卫星应用、卫星服务等航天下游应用行业。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展实际经营。
(二)主要或部分从事商业航天领域研发、生产、公共服务等相关业务。
三、报送须知
(一)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商业航天企业填报表格》(见附件)、从事商业航天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企业盖章。
(二)报送企业请于2026年1月31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通过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各区联系邮箱,由各区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我局。
(三)报送企业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商业航天企业填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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