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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医疗人工智能模型训练及推理奖励项目
对上一年度租用智能算力开展大模型训练及推理的主体,按照不超过服务合同金额的20%给予支持,单个主体年度补贴金额最高100万元。
(二)支持构建高质量医疗行业语料库项目
对符合规模质量、更新频率和应用成效要求的开放语料,按照语料年度开放情况,给予每个数源单位最高100万元奖励。
(三)支持医美产品研发创新项目
对新取得Ⅱ类、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单个产品注册证书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单个主体每年累计获得奖励最高1000万元。
(四)支持医疗美容服务提质项目
对首次获得中国整形美容协会3A、4A、5A等级评价的医疗美容机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最高30万元、最高50万元奖励。
(五)提升康复养老产业发展水平项目
对科技含量高、占领市场前沿的中高端康复医疗器械设备并量产的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5%给予资助,单个主体最高300万元。
(六)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
经认定为优质项目且完成成果转化落地应用的,按项目投入的50%给予资助,单个主体最高300万元。
(七)支持港澳药械产品临床应用项目
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医院申报“港澳药械通”政策适用机构,对获批的医疗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首次申请使用的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械并完成实际采购、投入临床使用的,每个品种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单个主体每年最高100万元。
(八)机构保障项目
对新举办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分别给予最高800万元、最高2000万元的资助,对新举办二级、三级专科医院分别给予最高480万元、最高1200万元的资助,按50%、30%、2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对新创建“三甲”医院、“二甲”医院的民营医院,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最高500万元的资助。
(九)园区保障项目
对于通过市级认定的大健康特色产业园区,给予运营单位最高100万元奖励。
详细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请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查看。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相应申报项目,根据要求进行在线填报。
申报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3月31日
宝安区卫生健康局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申报材料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提交,提交书面材料时需核验经办人员信息。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本轮申报补助资金受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如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资助金额超出财政预算,需进行总额控制,则按资金比例和申报顺序等综合因素统筹安排。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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