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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市监标准〔2025〕4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湾区标准”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经研究,试行在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架构下成立若干专业工作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分析并提出本专业领域“湾区标准”需求;
(二)组织推动本专业领域“湾区标准”研制;
(三)受研究中心委托,组织本专业领域“湾区标准”项目申报材料的符合性初审和专家评审工作;
(五)对归口的“湾区标准”进行跟踪评估和宣传推广;
(六)组织推荐本专业领域专家纳入“湾区标准”评审专家库;
(七)粤港澳牵头部门或研究中心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或者企事业单位,鼓励粤港澳三地相关单位联合申报;
(二)所属专业领域符合大湾区发展战略方向,有较多“湾区标准”需求;
(三)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行业影响力,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有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专门从事标准化工作;
(四)熟悉“湾区标准”工作程序及要求,有成功主导组织过“湾区标准”研制的经验;
(五)有为专业工作组开展工作提供人员、场地等必要保障能力。
三、申报方式
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可按要求填写《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专业工作组申报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将电子版(PDF和Word版)发送至邮箱gdsjj_biaozhunchu@gd.gov.cn。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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