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2022-2025年)》要求,现将深圳新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补贴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向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反馈。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2025年第五批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资金拟补贴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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