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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监通告〔2025〕173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深圳标准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引导企业建立研发与标准化同步机制,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广泛宣传发动,并组织专家组依据《研发与标准化同步企业评价规范》(DB4403/T 459-2024)对2025年度的申报单位进行了评审,现将拟确认为研发与标准化同步企业的单位予以公示,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定名单有异议,应当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我局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5楼。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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