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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以及《福田区重点行业人才支持与认定办法》。
上年度科学研究技术领域的机构研发投入占比达15%以上,且企业主要从事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研发活动,给予经营团队或核心人才最高50万元奖励。同一家科研企业(机构)一年内最多申报5人。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的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原则上应为在福田区依法实际经营的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等企业、机构。
2、上年度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研发投入占比达到15%以上。
3、 同一单位一年内最多申报1次且一年内最多申报5人。
(二)申请人的条件
1、申请人属于所在企业的科研团队成员。
2、 申请人须在福田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1年以上。
(一)研发投入额300万元(含300万元)-1000万元,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达15%以上,人才奖励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2人。
(二)研发投入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5000万元,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达15%以上,人才奖励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3人。
(三)研发投入额5000万元(含5000万元)-1亿元,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达15%以上,人才奖励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4人。
(四)研发投入额1亿元及以上,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达15%以上,人才奖励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5人。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 1 | 福田英才荟科研技术产业人才奖励申请表(附件1) | 原件(签字盖章) | 申请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 2 |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复印件(盖章) | |
| 3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纳税证明 | 原件(盖章) | |
| 4 | 申请人身份证(港澳台提供港澳台通行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 | 复印件(盖章) | |
| 5 | 申请人在申请单位近一年的社保清单或个税清单 | 原件(盖章) | |
| 6 | 申请对象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复印件上需手抄开户行、银行账号) |
复印件(盖章) | |
| 7 | 申请人的在职证明材料,含所在科研团队的工作内容介绍(附件2)。 | 原件(盖章) | |
| 8 | 申请单位上年度财审报告 | 复印件(盖章) | |
| 9 | 奖励人员信息汇总表(包含WORD版和PDF盖章签名版本)(附件3) | 原件(盖章) |
(一) 网上申请。申请人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
(二)预审。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
(三)材料提交。在网上申请并接到预审通过短信通知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四) 审核确认。由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审核。
(五) 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项目,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拨款。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对象,按照规定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发放资金。
(一)递交材料地址: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
(二)受理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
(一) 本指南政策项目资金量受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的控制和调整,且本指南所指支持资金为税前金额。
(二) 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报行为,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单位及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福田区人才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移交有权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 本指南由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有权对本指南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 本指南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相关附件:附件1-3.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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