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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深财工贸〔2025〕2号),深圳市财政局向我区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618万元,我区使用该资金发放企业吸纳外省脱贫人口就业补贴(补贴标准5000元/人)。截至2025年10月23日宝安区已全部支出完毕,支出率为100%,惠及企业382家次(涉及285家企业吸纳外省脱贫人口就业1236人)。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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