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9-30 11:15:46

各相关单位:

坪山区2025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即将开始,各有关单位可通过《深圳市坪山区2025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了解政策条款、申报要求、所需材料。现就申报受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依据

《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3〕1号)、《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深坪府办规〔2023〕2号)、《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深坪府办规〔2023〕3号)

 

  二、受理范围

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2025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受理项目主要如下:

(一)《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中支持企业认定为专精特新(免申即享)、支持企业认定为单项冠军(免申即享)、支持企业小升规(免申即享)、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品牌质量创优、支持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支持首台(套)和首批次、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支持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支持工业设计耦合发展、支持企业融资发展第(二)款。

(二)《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中支持商业集聚发展第(三)款中支持对象为住宿业企业的资助(免申即享)、支持营利性服务业高质高速发展第(一)款中支持对象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业等商务局主管行业范围外企业的资助(免申即享)、支持法律会计服务业集聚发展第(三)(四)款、支持直升机固定航线发展。

备注:免申即享类项目无需企业申报,仅需在系统中注册并留存联系方式,待名单确定后提交收款资料。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10月23日(原则上超过网络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申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形式审核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10月9日9时至10月24日17时。

书面材料受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5号窗口。

 

  四、申报与审核流程

详见附件《深圳市坪山区2025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五、其他事项

我局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29日

  附件:深圳市坪山区2025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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