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三批宝安区科技创新“凤凰英才岗”资助项目(第一期)申报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9-30 9:54:08

各有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人才工作统筹安排,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现启动第二、三批宝安区科技创新“凤凰英才岗”资助项目(第一期)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在科技创新领域设置“凤凰英才岗”评聘人才,给予“凤凰英才岗”聘任人才周期性支持。

 

  二、申报条件

详细申报条件请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查看。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第二批宝安区科技创新“凤凰英才岗”资助项目(第一期)、第三批宝安区科技创新“凤凰英才岗”资助项目(第一期)”,根据要求在线填报,并按程序提供纸质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系统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日—10月16日18:00;

申请人需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项目申请书。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25年10月9日—10月17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放弃申请)。

受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1.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会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2.宝安区新安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3楼(万达广场旁)

 

  五、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应核实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按要求签字盖公章。

 

  六、声明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申报材料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提交,提交书面材料时需核验经办人员信息。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宝安区科技创新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举报。申报单位应核实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按要求签字盖公章。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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