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大鹏新区生态环保领域社会组织与品牌服务项目推荐目录名单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9-03 10:53:19

各社会组织:

为做好高水平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参与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创建一批生态环保领域的公益活动品牌,我局拟编制2025年《大鹏新区生态环保领域社会组织与品牌服务项目推荐目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生态环保领域从事各类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及其品牌服务项目,包括社会团体(含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

 

  三、具体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及项目可自愿参与征集:

(一)依法登记的在生态环保领域从事各类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二)未被所在地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所报项目应为自主研发的生态环保领域服务项目,有较成熟的服务规范,已实施完成且取得一定成效,具有完整的可供查阅的项目执行情况记录档案和新闻媒体报道记录。

 

  四、所需材料

(一)《大鹏新区生态环保领域社会组织与品牌服务项目推荐目录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登记证书复印件、服务项目方案、合同复印件。

 

  五、推荐程序

(一)申请。社会组织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材料,所有材料均应制作成PDF版格式,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

(二)审核。由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对申报的社会组织进行材料审查,必要时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三)公示。由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负责审定各社会组织及其项目,编入《大鹏新区生态环保领域社会组织与品牌服务项目推荐目录》,并在官网公示。

(四)发布。经过公示的《大鹏新区生态环保领域社会组织与品牌服务项目推荐目录》,由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推荐给新区各级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六、结果运用

编入《大鹏新区生态环保领域社会组织与品牌服务项目推荐目录》的社会组织及其品牌服务项目,享受以下扶持激励政策:

(一)在符合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作为优先培育扶持对象,给予办公活动场所和资金支持。

(二)作为新区各级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或合作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服务的重要参考。

 

  七、其他说明

(一)每个社会组织可申报多个项目。

(二)有关本次征集活动的疑问,可电话咨询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民政科。

(三)各社会组织应秉承诚信原则参与本次征集活动,若所报项目涉及所有权等权益纠纷,应由社会组织自行处理,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不承担相应责任。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5年9月2日

  附件:大鹏新区生态环保领域社会组织与品牌服务项目推荐目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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