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光明区“幸福老人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025年度深圳市光明区“幸福老人计划”I类项目予以事前资助。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提供联系方式。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5年8月19日
附件:2025年度深圳市光明区“幸福老人计划”I类项 目事前资助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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