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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光明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深光文〔2025〕13号)要求,经组织两批非遗专家评审小组分别开展初评和终评工作,提出光明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13项。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天(自2025年8月18日起至2025年9月6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形式(具实名及联系方式)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地址: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9号文化馆A座205室
特此公告。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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