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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安排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5〕52号)的规定,经审核,现拨付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2025年度第一批资金1,781,166元到相关单位(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按有关要求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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