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中央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8-04 17:25:57

各企业:

根据《深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4〕3号)、《深圳市商务局关于修订〈深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补充通知》(深商务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现启动2025年中央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事项)申报工作。

 

请按照《深圳市商务局2025年中央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事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受理时间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开展申报。我局将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审核。

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77号龙岗海关大厦西座1158室、1162室

 

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

2025年8月1日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5年中央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事项)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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