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集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届非公务委员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5-30 10:05:14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保障我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质量,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领域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根据《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将公开征集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届非公务委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集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与轨道交通工程、水务工程、园林环卫与市政灯光工程以及建筑信息化与智能建造、绿色建筑及低碳节能、工程造价等行业领域专家,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岩土、桥梁与隧道、轨道交通、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机械、材料、消防、管廊、道路、线路、环境工程、水利工程、园林、景观、自控、动力、能源、装饰、安装、房屋修缮、市政维修、工程造价、软件、智能化和数据等。

 

  二、委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心标准化事业,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标准评审、审查过程中能秉持认真、负责、科学、客观的专业精神;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议事能力;

(三)熟悉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承担过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起草或审查工作;

(四)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0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副高及以上)或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最高级别),持有国际职业资格人才按《深圳市国际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2024年)》(深人社发〔2024〕54号)进行认定,部分新兴专业未设置专业技术职称及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经研判可适当放宽要求;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65岁以下并具有可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可适当放宽。

 

  三、征集方式

采取专家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的方式。有意向的专家请于2025年6月25日前登录“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信息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申请。登录系统后进入“专家信息申报”页面填写有关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公务委员推荐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根据提示导出并打印信息表,信息表需专家本人签名确认,如有单位推荐,还需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信息表、学历、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在系统相应栏目提交电子扫描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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