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5年宝安区科技桃花源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5-26 13:37:32

各科技桃花源园区:

为强化创新驱动保障,引导和推进科技创新载体提升发展质量,规范科技桃花源的服务与管理,为科技型企业成长营造良好空间支撑,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科技桃花源升级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深宝科规〔2022〕1号),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现开展2025年宝安区科技桃花源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本次考核将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科技桃花源升级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深宝科规〔2022〕1号)的有关规定开展。

 

  二、考核对象

2024年之前认定的123个科技桃花源参与本次考核;2024年当年认定的17个科技桃花源仅提交考核材料但不参与考核评价。(园区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内容

考核以“奖励先进、督促后进”为目标和原则,引导科技桃花源不断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和入驻企业质量。本次主要考核园区2024年度各项工作的成果,考核内容包括以园区资质、配套、基础服务等为考核内容的基础指标,和以园区经济、科技、服务等贡献情况为考核内容的贡献指标(考核指标见附件2)。

 

  四、考核材料的提交

(一)网上填报

各园区于6月13日前网上填报《2025年宝安区科技桃花源考核信息表》和上传《园区入驻企业信息表》(见附件3、4)。

(二)递交材料

1.纸质材料:请于6月20日前按照园区考核材料要求(详见附件5)递交完整的纸质材料至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可邮寄,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二路95号宝安科技馆1001室)。

2.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对应的电子版(文档须为.doc、.docx或.pdf格式,表格为.xls或.xlsx格式)请于6月20日前发送到以下邮箱:cxzx1@baoan.gov.cn,电子材料要求见附件5。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考核结果的评定

考核依据2025年宝安区科技桃花源考核指标开展,结合园区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基础指标达成情况评定合格与不合格;根据贡献指标达成情况及考核总分,按一定比例评定优秀和优良。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

对获评优秀的园区,给予通报表扬。对于本次应参加而未参加考核的园区,以及未按时提交考核资料的园区,考核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由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依据《宝安区关于促进科技桃花源升级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深宝科规〔2022〕1号)的有关规定,取消其科技桃花源认定资格,且自取消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认定科技桃花源。

 

  六、注意事项

考核对象对考核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在考核组认为必要时,园区需补充更详尽的证明材料。如有提供虚假信息、贿赂考核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考核结果将被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2025年宝安区科技桃花源考核园区名单

2.2025年宝安区科技桃花源考核指标

3.2025年宝安区科技桃花源考核信息表(样表)

4.(园区名称)园区入驻企业信息表

5.2025年宝安区科技桃花源考核材料要求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5月23日

  相关附件:附件1-5.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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