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4月25日完成评审光明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现公示评审结果如下: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8日至4月30日。对评审结果如有质疑请在公示期间联系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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