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申请的通知(第一批次)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4-16 10:26:30

龙华区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企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深府〔2022〕31号)、《龙华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更好服务“个转企”企业申报奖励资金,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享受优惠政策,对2025年度“个转企”企业奖励资金开展分批次申报工作,现将第一批次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

本次奖励项目为:2025年龙华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

 

  二、受理时间与方式

1.受理时间:2025年4月17日—5月17日。

2.申报主体在申报时限内登录“龙华政府在线”,下载相关申请材料模板。

3.2025年4月17日至5月17日期间填报《龙华区“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表》并提交申报材料(见附件1-3)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许可注册科,所有材料按要求提供。

 

  三、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许可注册科(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点,下午14:00—18:00)。

办理地点: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05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龙华区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的申报、审核及审批等事项按照《龙华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方案》执行。

“个转企”的企业可以及时关注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局在“龙华政府在线”发布的相关通知(含相关表格)、公示信息等工作信息。

 

  五、不予发放情况

根据《龙华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方案》规定,转型后企业在奖励资金申请期间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发放;自首次发放起3年内存在以下情况的,未发放的资金不予发放:

1.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已不再担任企业投资人(股东)身份的;

2.转型后企业未按照方案的要求、条件、程序和材料等提出“个转企”奖励申请的,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

3.通过登记地址无法联系的;

4.已注销或被吊销、除名、责令关闭、撤销登记的。

 

附件:1.龙华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方案

2.申请龙华区“个转企”奖励资金需提交资料清单

3.龙华区“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表

4.承诺书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

2025年4月15日

  相关附件:附件1-4.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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