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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龙岗区将在辖区范围内开展2025年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资金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电梯使用安全若干规定》《龙岗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实施细则》等规定组织实施。
二、原则与办法:龙岗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业主主导、政府鼓励”的原则进行筹资。
三、适用范围:龙岗辖区内经规划、住建部门批准建设且未纳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的住宅楼宇、商住楼宇、保障性住房类住宅小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内已办理使用登记且投入使用达15年以上(含本数)的电梯。
老旧电梯更新,是指拆除原有电梯,重新安装新电梯的活动。老旧电梯改造,是指采用更换、调整、加装等作业方法,改变原电梯主要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电梯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改变的活动。老旧电梯大修,是指用新的零部件替换原有的零部件,或者对原有零部件进行拆卸、加工、修配,但不改变电梯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的活动。
本公告所称使用单位是指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承担相应场所电梯安全管理义务的单位。
四、工作计划
因2025年年度相关经费预算有限, 2024年已受理的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资金补助申请项目的待拨付款项缺口大, 2025年暂停受理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资金补助指标申请。2025年度主要对2024年及之前已发放的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资金补助指标项目实施补助。
2023年及2024年获得龙岗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补助指标尚未发放补助的,应当按照《龙岗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实施细则》有序开展施工方案评审、项目验收和补助资金申请各阶段工作并提交相关资料。各阶段资料要求以当年度龙岗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补助工作公告要求为准。
五、资料提交受理时间: 2025年全年(工作日),以2025年补助经费额度为限完成当年拨付。
六、资料受理地址:龙岗区行政路8号龙岗市场监管局107室。
龙岗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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