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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深龙科规〔2024〕1号)及《龙岗区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深龙科规〔2023〕1号)有关规定,我局对龙岗区新型科研机构建设扶持项目进行了审核。经研究,拟对1个项目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扶持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科室: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楼620室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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