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龙华区平台型电商企业落户资助类的申报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19-09-09 16:27:05

各有关企业、机构:

  根据《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分项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19年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分项资助项目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和资助范围

对在我区注册成立的B2B(Business-to-Business,企业-企业)综合交易和服务类平台企业、B2C(Business-to-Customer,企业-顾客)平台企业,以及ITM(Interactive Trading Mode,互动交易模式)平台企业,一次性给予其上一年度形成本区经济贡献总额40%、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资助范围为上一年度在我区注册成立的平台型电商企业

二、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被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企业投资建设的B2B、B2C或ITM电子商务平台已投入运营满一年。

三、申报时间

2019年9月10日-2019年10月10日。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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