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2019年众创空间配套扶持项目的申报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19-09-05 18:28:44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2019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建设运营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二)获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众创空间认定。

(三)获得上级立项扶持2年内提出申请,项目正常开展。

二、资助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以下扶持。

(1)对深圳市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不超过市级扶持金额50%、最高50万元配套扶持,专项用于众创空间建设。

(2)对2017年1月1日以后国家、广东省认定的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扶持,专项用于众创空间建设。

(3)获国家级、省级两级众创空间认定的,按最高扶持金额给予差额扶持。

三、申报时间

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27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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