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2019年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的申报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19-09-05 17:22:3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2019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二)获得国家、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以及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研发中试项目立项扶持。
(三)获得上级立项扶持2年内提出申请,项目正常开展。如项目获上级分批次拨付扶持的,可在每笔资金到账后1年内提出配套申请。

二、资助标准

获得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扶持的,给予上级扶持金额50%、最高300万元配套扶持;获得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扶持的,给予上级扶持金额50%、最高200万元配套扶持;获得深圳市重点技术攻关项目扶持的,给予上级扶持金额50%、最高100万元配套扶持。符合配套扶持条件的同一企业每年获得配套扶持最高300万元,符合配套扶持条件的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每年获得配套扶持最高500万元。

三、申报时间

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27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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