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关于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活动的公告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4-29 15:45:07

各相关单位、各消费者:

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提振消费市场信心,持续促进消费升级,推动经济平稳增长,现对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活动进行公告。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4月28日(含)至2024年6月15日(含)。

 

  二、活动内容

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6月15日,消费者在宝安区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详见附件1)购买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新车(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含营运车和特种车)的,提交购买单辆汽车的合同、发票等材料申请补贴。同时,机动车行驶证、车企预审证明须在2024年7月31日24:00前提交,完成正式申报,未及时提交行驶证和车企预审证明完成正式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该名额。其中,车企预审证明是由各汽车销售企业在购车人取得合同和发票后,结合实施细则材料要求进行预审并开具的盖章证明文件,由汽车销售企业提供。同时,对通过“以旧换新”方式换购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进行叠加补贴。鼓励在宝安辖区保险机构(详见附件2)购买车险。

 

  三、补贴标准

本次活动资金预算5300万元。按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分四档给予补贴,每档设置补贴总额、最高补贴标准、最低补贴标准和申请量上限,在未达到申请量上限且不突破单台最高补贴标准的前提下,所有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平均分配该档位的补贴总金额。各档位申请人数达到相应档位申请量上限的,该档位将停止接受新增申请:

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设置补贴总额1600万元,每台最高补贴8000元,最低补贴2000元,申请量上限为8000辆。

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设置补贴总额1700万元,每台最高补贴9000元,最低补贴4000元,申请量上限为4250辆。

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3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设置补贴总额1100万元,每台最高补贴10000元,最低补贴6000元,申请量上限为1833辆。

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设置补贴总额400万元,每台最高补贴12000元,最低补贴8000元,申请量上限为500辆。

对于活动期内,通过“以旧换新”方式换购小汽车(具体要求以后续发布的实施细则为准),并且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含新能源和燃油车)的个人消费者,在以上4档补贴基础上,叠加1000元购车补贴,该部分补贴额度500万元,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在活动期限内,每位申报人仅能申请1次且1辆车的本活动补贴,本活动补贴可与国家、省、市消费补贴叠加享受。

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详细的申请材料要求请关注后续发布的实施细则。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推广署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活动企业名单.xlsx

附件2-2024年宝安辖区保险机构名单(财险).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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