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估价机构年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4-29 14:59:22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房地产行业管理,完善市场主体信息,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将于2024年5月1日起组织开展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估价机构2023年度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及途径

已在我市核准房地产开发资质(包括在有效期内的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已办理备案的经纪机构、估价机构。企业可通过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房地产信息平台—便民服务—企业年报申请”)组织填报工作。

 

二、填报时间及要求

(一)填报时间:2024年5月1日—2024年6月15日。

(二)填报要求:参与年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估价机构应组织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报,确保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我局将在企业自行填报工作结束后,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汇总、抽查及确认工作。如发现企业存在瞒报、漏报或填报信息失实等情况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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