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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及操作指引相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12月18日-12月30日开展2023年商贸服务业企业发展支持奖励类第三批项目受理工作,共有9家企业申报9宗项目。经审定,共有4家企业4宗项目符合资助条件,现将2024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商贸服务业企业发展支持奖励类第三批)拟资助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在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事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资助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龙华区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103A办公室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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