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服务商(第二批)征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4-07 10:15:0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推动提升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精神,我局于2023年7月开展了城市试点申报工作,通过广泛征集、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遴选出43家数字化服务商、134款“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名单详见附件1),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目前,深圳正式入选全国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并明确智能机器人、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精密仪器设备等三个行业作为本次试点细分行业。为进一步增强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经梳理上述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实际需求,现决定开展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服务商及“小快轻准”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推荐申报方向

(一)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

(二)计算机辅助工程仿真软件;

(三)产品全生命周期研发管理系统;

(四)电子设计软件;

(五)制造执行系统;

(六)业财生产一体化管理系统;

(七)销售管理软件;

(八)人工智能相关服务。

  二、申报要求

(一)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有分支机构或常驻服务团队,实际从事经营活动2年及以上的企业或机构。

(二)生产经营正常,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次征集以重点推荐申报方向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为主,具体的应用场景需求内容参见附件2。申报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应符合“小快轻准”要求,具有核心技术及产品优势,具备实施或服务条件,已在中小企业中部署应用并获得良好成效,需对每个申报产品逐一提供对应的应用案例。

(四)能准确理解并运用工信部发布的最新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等标准,并能够依据标准为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

(五)按照“政府补一点,平台让一点,企业出一点”的原则,数字化服务商应具有针对三大试点行业拟改造企业的优惠服务实施方案,内容涵盖提供价格优惠的数字化转型服务产品、公益性培训咨询等服务。

(六)第一批未入选的解决方案和产品,不再接受重复申报;第一批入选的数字化服务商(43家)如有新的解决方案和产品,仍具有申报资格,可参与本次征集工作。

  三、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

1.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具体填报要求详见《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服务商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3)和《服务商“小快轻准”型产品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4)。

2.申报单位于2024年4月15日(周一)18:00前将申报书与相关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A4纸双面打印,加盖封面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三份),并将申报书(扫描版)、汇总表(Word版)刻录光盘/U盘一份,邮寄或递交至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收件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6009号绿景NEO大厦B座10层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3.根据申报书填写情况,完成线上画像问卷,问卷内容即申报书中部分内容,以便我局录入系统分析。

(二)形式预审。

我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并提出预审意见;对材料齐全性或内容合规性存在问题的申请材料,向申报单位一次性告知补齐或修改意见及再次提交的时限要求;对申请材料齐全且内容不存在合规性问题的,予以受理。

(三)专家评审。

我局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形成《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名单》(以下简称服务商资源池名单)以及《“小快轻准”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名录》(以下简称产品名录)。

  四、支持方式

对入选的数字化服务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支持:

(一)向全市统一公布,向本次城市试点项目拟改造企业做重点推介,并优先开展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等。

(二)入选的数字化服务商根据服务成效,将优先享受《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及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工信〔2023〕26号)中对优质平台商的资助政策。

(三)对于转型成效突出且能带动本市其它中小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的服务案例,将优先入选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集,并开展宣传推广。

  五、其他说明

(一)申报单位对所提交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因提供不当信息造成法律后果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在数字化转型服务中弄虚作假、质量低劣、不正当竞争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我局核实后取消其资格。

(二)对入选的服务商及产品名录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我局将定期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入选服务商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动态更新,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服务商、解决方案和产品予以淘汰,确保服务质量。

(三)对已纳入服务商资源池名单的服务商发生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业务方向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参照本通知要求重新提交完整材料及变更申请。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4年4月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服务商及产品名单.docx
附件2:三大试点行业应用场景需求清单.docx
附件3: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服务商申报书.docx
附件4:服务商“小快轻准”型产品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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