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文博会相关文化产业活动评估及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3-12 9:50:54

为完善宝安区文博会相关文化产业活动的评估机制,规范活动评估工作,细化量化活动奖励标准,结合宝安区实际,我局修订了《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文博会相关文化产业活动评估及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规范性文件程序要求,现将《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文博会相关文化产业活动评估及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24年4月10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提出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宝安体育馆西区312,信封上注明“文博会相关文化产业活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bawtly-cyfzk@baoan.gov.cn。

(三)通过填写网页下方的意见征集表等提出建议意见。

  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文博会相关文化产业活动评估及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2.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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