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展销中心)2023年度第一批资金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11-22 11:40: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织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6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4楼商务交流科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展销中心)会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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