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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阶段性鼓励用工有关举措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审核通过拟发放的首次在深就业补贴名单(第4批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坪山区政府第二办公楼401B室。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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