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所申请的专利是否具备新颖性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11-10 16:52:17

在专利申请的过程中,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称之为职务发明创造,也是目前企业申请专利的主要来源之一;很多企业在申报专利的时候,认为自己的产品跟别人家的产品很相似,容易造成侵权的行为,但是又需要使用该产品或者方法,通过改造或者研发而形成一种新的技术方案,不知道该技术特征组成的技术方案是否具备新颖性。

如何判断所申请的专利是否具备新颖性
如何辨别所专利的申请具有新颖性

首先,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没有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

由此可知,一方面,现有技术会破坏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因此,企业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对于同一技术领域内的该项技术方案是否属于现有技术,要能有充分的认识,也是授予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最为基本的条件。另一方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申请而形成抵触申请,破坏专利的新颖性。

 

其次,判断新颖性的原则:

(1)同样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在判断新颖性时,判断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是否实质上相同,如果专利申请与对比文件全文公开的内容相比,其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实质上相同,且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并具有相同的预期效果,则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因此,从侧面可以看出,不同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特征可以用来解决不同领域的技术方案

(2)单独对比原则,在判断时,应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各项权利要求分别与每一项现有技术或申请在先、公布在后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相关内容单独进行比较,不允许将被审查的申请的各项权利要求与几项现有技术进行组合。

最后,所申请的专利在技术方案上是否相同,不同的技术方案可以产生相同的技术效果或者相同的技术方案,产生意想不到的有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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