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10-17 13:48:25

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现组织开展东莞市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典型案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案例申报接受单独或联合申报,申报主体或联合申报牵头主体须为数据安全典型案例的实际应用方,包括从事电信、互联网、工业等生产运营单位。联合申报主体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可以包含专业从事数据安全工作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所有申报主体应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的数据安全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在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近5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申报单位出具承诺函)。

(二)申报条件。申报案例须为已验收投入使用、具备成熟体系架构和稳定运行效果的数据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解决方案(具体申报方向详见附件)。同一申报主体申报领域和方向不限,最多申报三个案例,每个类型限制申报一个案例,同一案例不能重复申报。对于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案例的,不可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典型案例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并提供与申报书填报内容相关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电信经营许可证等文件;采购合同、项目验收报告、工程监理报告、试运行报告、密评报告、等保报告等案例成果性文件和相关证明;关键技术措施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信用中国报告、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记录等;案例获得该领域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相关证明等。相关材料应有清晰的分类及索引目录。

(二)请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工业领域案例申报工作,并填报推荐案例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10月20日下午17:00 前,将案例申报书(一式五份)、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光盘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各一份)等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科)。材料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典型案例申报书.doc

附件3: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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