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计划(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海洋装备、智能网联汽车、医疗装备)拟资助项目(第二批)公示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09-14 17:24:26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方案》(深府〔2018〕84号)、《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深府规〔2018〕22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19〕2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计划(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海洋装备、智能网联汽车、医疗装备)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计划(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海洋装备、智能网联汽车、医疗装备)拟资助项目(第二批)42个项目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资金拨付最终将以资助计划下达文件为准。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至9月21日,共7个工作日。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3〕5号)第三、七、八条规定,拟支持单位对本单位公示内容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按规定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异议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3〕5号)第三、七、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拟支持项目涉嫌违反或者不符合市级产业政策扶持项目管理规定和建设要求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举报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3〕5号)第三、七、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在市级产业政策扶持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扶持管理规定,请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调查、处置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投诉并提交有关材料。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3日

  附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计划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和产业服务体系(第二批)拟资助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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