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请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项目二期经费(2023年第三批)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08-09 10:03:56

各有关单位:

自2020年以来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项目的下达资金按照项目立项经费的50%拨付,剩余经费根据承担单位用款申请予以拨付。现组织开展中山市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项目二期经费(2023年第三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市科技局拨付的项目财政经费需支出80%以上,年末财政经费未使用完毕被收回的部分不纳入经费支出比例。

(二)如项目申报通知有自筹经费要求,项目已支出自筹经费与项目已支出财政经费的比例要与申报通知要求的自筹经费比例一致。

(三)项目申请二期经费与已拨付经费总额不能超过立项经费。

 

二、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管理员网上提交工单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17时

(二)市卫健局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9月13日17时

 

三、申报流程

登录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下称“一体化系统”)申报或审核。

(一)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根据用款需求申请二期经费,二期经费可多次申请,申请总额不能超过立项经费。项目负责人登录一体化系统,点击“过程管理-经费管理-填写经费申请”,填写经费申请并提交申请至项目承担单位。

(二)项目承担单位核查经费申请。单位管理员可登录一体化系统查看处理经费申请。

1.现场核查。项目承担单位定期组织一批次单个或多个项目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组由科研、财务专业人员组成,需核查项目是否符合上述申报要求,筛选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并填写核查意见表(附件2)。

2.提交申请。现场核查完毕后于一体化系统点击“过程管理-经费管理-新增经费工作单”创建本批次核查表单,在表单中点选本批次核查项目,上传签字盖章的核查意见表pdf文件,确认无误后将表单提交至市科技局审核。

(三)市科技局开展经费审核及下达。项目二期经费申请材料及单位核查意见作为市科技局经费拨付依据,项目二期经费下达至承担单位后,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合同书执行。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4日

      附件:1.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操作说明(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项目二期经费申请经费流程)

2.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项目经费核查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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