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汇总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07-08 11:06:08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创新实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核心技术,处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关键环节,对补链强链、解决“卡脖子”难题等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因此,我国全国各地针对专精特新企业推出了各项优惠政策和资金补贴政策,大多数企业都是想要申请此资质的,但是企业自身是否满足相关要求呢?接下来,宏创为集团为您汇总整理“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

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汇总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垫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二、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业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创新能力。企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三、分类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二、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

4.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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