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06-28 10:55:28

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深圳市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和奖补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2〕13号)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我市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载体类型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面向本单位员工或社会劳动者、预备就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承担技能培训、课程研发、技能交流、工匠精神传播等任务,具备较大培训规模和示范效应的技能人才培养载体。

  2023年度将聚焦我市先进制造业、“20+8”产业集群发展需要和数字经济、新业态等民生热点领域高技能人才需求,重点支持企业、行业加快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提升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供给能力,推动建成更多国家级职业技能培训载体,为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是由技能大师开展技艺传承、技术攻关、技能交流等活动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

  2023年度将围绕制造业当家、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等重大部署,支持各行业高技能人才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传承推广绝技绝活,领衔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培训研修、技术攻关、技艺交流等活动,帮助企业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发挥技能领军人才的关键作用。

  (三)乡村振兴技能工作站。乡村振兴技能工作站是采取集中培训、送课上门、线上教学等方式开展涉农技能培训、技术推广、技能帮扶活动,或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的技能人才培养载体。

  2023年度将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新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提升等工作部署,鼓励各类主体设立乡村振兴技能工作站,帮扶组织回乡农民工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提高就业技能,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二、申报对象

  我市依法设立的企业、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以及承担职业培训职能的其他事业单位。

  三、认定名额

  根据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重点产业发展需要,2023年度认定深圳市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不超过73家(详见附件1)。

  四、认定流程

  (一)发布申报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应于2023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时间和工作要求,并公布评审细则(见附件2,各区可结合实际调整)。

  (二)申报

  在各区截止申报日期前,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条件编制申报材料,材料必须清晰明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编制目录和页码,提交至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PDF格式,扫描成一份文件,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材料顺序与纸质版材料装订顺序一致)。

  (三)受理

  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齐全的,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补齐或补正材料通知书。

  (四)评审

  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在申报结束后尽快组织专家完成实地考察和评审工作,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候选名单。载体认定评审应当在充分讨论基础上,由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打分。

  (五)公示

  区人力资源部门将候选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于2023年8月7日前将候选名单书面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六)结果发布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在官方网站统一公布2023年度新认定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名单。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建设是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的重要抓手。各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经济结构调整、产业集群发展等趋势,统筹做好本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体系建设和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细致解读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政策,做好宣传发动和申报指引,鼓励设立社会化、融媒体宣传渠道,扩大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引导用人单位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引导职业培训机构做优做强,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培养供给结构。

  (三)做好监管服务。各区要根据《深圳市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和奖补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2〕13号)规定,按照本通知要求,安排专门工作力量,做好业务受理审核和评审工作。各区可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为企业行业提供专家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加强对资质条件和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度深圳市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名额

  2.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评审细则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1日

附件1.2023年度深圳市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名额.xls

附件2.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评审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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