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关于2023年科普活动立项申报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06-05 16:32:20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普活动统筹,提高科普活动质量,营造全社会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区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区科协将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资助”的方式资助科普活动。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普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即日起受理龙岗区2023年科普活动立项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6月20日。申报时间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

  二、申报条件

1.龙岗区级科普教育基地,且正常开展运作。(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除外)

2.活动开展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做好新老方式衔接,对6月20日前(含)已开展的公益科普活动,符合条件的按原方式受理)

  三、立项方式

申报结束后,区科协组织专家对受理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予以立项,拟立项活动名单将在我局网站上公示。

  四、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已立项科普活动,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50%、最高10万元资助(具体以第三方实际审核为准并受本年度部门预算控制)。

  五、申报资料

(一)申请单位下载并填写《深圳市龙岗区科普活动立项申请书》(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活动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活动名称、活动内容、活动方式、活动举办时间和地点、活动意义、预期效果、预计受众人数、经费预算等);

(四)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自主选择提供)

请申报单位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所有提交资料均需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单位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客观,相关证照复印件清晰可辨。如发现申报过程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我局有权决定对相关项目不予受理并视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二)各单位须于6月20日(星期二)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科协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请写明申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申报资料初审通过的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科普活动立项申请书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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