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2〕25号)和《东莞市商务局纾困措施细化操作指引》等文件精神,现拨付新一轮稳经济扶企纾困专项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新一轮稳经济扶企纾困专项资金(2023年第一批出口信用保险扶持项目)审核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1.附件:新一轮稳经济扶企纾困专项资金(2023年第一批出口信用保险扶持项目)审核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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