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龙华区新型显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02-27 13:54:58

各有关新型显示企业:

为鼓励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扶持新型显示企业做大做强,我区先后印发了《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深龙华府办规〔2021〕1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和《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龙华发改〔2022〕6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开展2023年度龙华区新型显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均在龙华区的企业、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相关产品主要包括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Micro/Mini LED(微发光二极管)显示、AMOLED(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8K超高清显示、QLED(电致发光量子点)显示、激光显示、3D(三维)显示、全息显示等领域材料、零部件、关键设备和产品的研发、制造、应用等环节。

二、资助标准

(一)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对2022年度获得国际信息显示学会(SID)评选的“Best New Display Technology”“Best Technology Demonstration”等奖项及国际信息显示学会中国区(SID China)评选的最佳创新显示器、创新显示组件、创新显示应用技术,最佳显示产品、显示组件产品、显示应用产品等奖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二)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支持企业聚焦 Mini LED、Micro LED、4K/8K、3D显示等方向,突破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对2022年度获得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扶持计划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支持的新型显示企业,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

(三)支持高技术产业化。支持企业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对2022年度在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计划中获得高技术产业化事后补助的新型显示企业,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最高资助750万元。

(四)支持建设产业服务体系。支持新型显示领域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新型智库、龙头企业搭建新型显示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共性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与推广、标准制定、检测检验、技术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对2022年度获得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计划市级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扶持计划公共服务项目支持的,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最高资助250万元。

(五)支持建设专业园区。园区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新型显示企业数量不低于5家且占园区入驻企业比重不低于70%,上年度新型显示企业总产值不低于20亿元,经评审认定为龙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区-新型显示专业园区的,对园区运营单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六)支持行业协会发展。经国家、省、市主管部门备案同意,2022年度新设立或新迁入龙华区的新型显示行业协会,在龙华区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成员单位中在龙华区注册成立的不少于20家,分别给予一次性8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助。

(七)支持举办高端论坛和展会。经备案及现场审查,2022年度在龙华区成功举办数字经济领域新型显示专项高端论坛和展会,参与企业不少于50家,获得3家及以上国家、省、市媒体专版报道,对我区产业发展形象和地位有较大提升作用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资助,同一机构全年累计支持最高60万元。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详见《实施细则》中“二、扶持项目”条文。

所有书面材料均一式两份,各类证明、票据均验原件,收复印件和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新型显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常年有效,采取“集中申报集中处理”与“常年申报分批处理”相结合的方式。首轮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31日,各申报企业在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至: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深龙华府办规〔2021〕12号)

2.《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龙华发改〔2022〕63号)

3.深圳市龙华区新型显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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