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制定的科学性,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在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29日期间就《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收到1家单位建议共1条。现公示征求意见结果,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具体意见和采纳情况详见附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2023年2月7日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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