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2年上半年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2-07-22 9:39:41

各有关企业:

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22〕28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2年上半年工业企业扩大排产生产奖励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发布2022年上半年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上半年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0日

附件

  2022年上半年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一、设定依据

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22〕28号);

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2年上半年工业企业扩大排产生产奖励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扶持方向

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对2022年上半年工业总产值超过2亿元且产值增速不低于10%的工业企业予以奖励。

三、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工业企业法人以及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作法人单位的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企业;

(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奖励条件、标准及资助方式

(一)奖励条件。

在满足申报条件的基础上,2022年上半年工业总产值超过2亿元,同时产值增速不低于10%的工业企业(数据以市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企业1-6月数据为准)。

(二)奖励标准。

按其2022年上半年产值增量的1%予以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三)资助方式。

事后资助,最终资助金额和比例根据预算安排情况确定。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和骑缝印章。

六、申请表格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

七、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9日17:00;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2日18:00(因疫情原因,如有调整将另行发布通知);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疫情期间,预审通过后,请提前3个工作日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时段,错峰提交材料。预约指南:“i深圳”APP 或关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或【预约取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

八、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办理程序

网上申报——在线预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初审——报送市政府相关单位开展数据核查——核定资助金额、拟定资助计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议——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拨付资金。

十、办理时限

分批处理,一批180个工作日。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十二、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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