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福田等5个区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2-03-11 10:35:18

福田、南山、宝安、龙岗、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市场化、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根据《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76号)、《关于我市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8号,附件1)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在福田等5个区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企业的用人主体作用,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

(二)坚持服务产业。密切结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围绕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7大未来产业、7大创新领域以及传统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集群,有针对性地推进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三)坚持促进就业。畅通包括新就业形态在内技能劳动者的职业发展通道,探索灵活高效的评价方式,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

(四)坚持真实有效。创新服务与监管手段,突出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建立市场认可的共建共治共享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模式。

二、试点期限

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

三、目标任务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全面推动区域内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健全与岗位薪资挂钩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面向在职员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截至2021年12月底,试点各区应分别推动不少于3家辖区内企业完成备案,实现不少于500人次参评。截至2022年3月底,分别推动10家以上辖区内企业完成备案,实现不少于2000人次参评。

四、工作内容

(一)宣传发动

根据深人社规〔2020〕8号文相关要求,结合辖区内产业特点,针对规上企业采取线上线下宣讲、微博微信官网推送、定点上门推介等形式进行宣传,明确参评企业资格、评价职业范围、评价结果应用,安排专线接受企业咨询、专人主动对接服务,发动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

(二)受理备案

1.资质备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注册地在本辖区的企业提出备案申请,准备申请材料。具体包括建立相关制度、梳理评价职业,填写申报表格等。组织专家评审书面材料、现场评估场地设备,并出具备案意见。备案通过的,及时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发布。

2.方案备案。指导资质备案通过的企业按要求编制评价方案,评价方案应包括总体情况、组织架构、评价规范和职业通道。组织专家评审、指导完善方案。方案备案通过的,及时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出具备案函。

(三)监督指导

按照“谁备案、谁指导、谁监管”的原则,指导企业制定实施计划,并在实际开展前7个工作日内报备。监督企业是否按照评价方案、实施计划组织开展评价,对未按评价方案执行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四)结果报送

通过全省监管系统审核企业评价结果,并将相关资料及时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全面落实“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的重要抓手,是构建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的重要手段,试点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源投入,指定具体负责部门,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做好人员、经费等安排,积极谋划、主动服务,确保试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要求,加强监督。质量是评价工作的生命线,试点各区要结合备案企业规模、信誉、内控制度等因素,采用“人工监管”加“技术监管”双管齐下的模式,加强对评价过程真实性的监管,建立起评价结果应用跟踪统计机制,验证评价有效性。

(三)鼓励创新,做好服务。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目前仍处于改革创新阶段,试点各区要积极主动研究服务和监管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手段,创新应用数字技术、数字技能为评价工作增效赋能,探索兼顾质量和效率的服务方式。

在试点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反映。联系人:李叶紫,刘伟,联系电话:88123383,88123052。

特此通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开展企业职业技能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2:区级人力资源部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操作指引.doc

3.附件3:深圳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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