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深圳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1-04-22 9:26:14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深府〔2016〕87号)、《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深市质规〔2017〕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深圳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系统申报时间:2021年4月26日-5月20日

 二、网上申报受理

(一)申报网址:

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4403000000006925361631001000529001

(建议使用浏览器:谷歌、360极速模式、Internet Explorer 11以上)

(二)登录后选择办理情形: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发明、实用新型/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外观设计,阅读并勾选同意《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条款》内容,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或者从广东政务服务网登陆后,在切换区域和部门选择深圳市以及市市场监管局,点击公共服务并找到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或搜索专利奖,选中后进入申报页面。

请各申报人按要求在申报系统填写相关申报信息,提交附件证明材料,本次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三、申报条件

  深圳市专利奖授予已获专利授权且仍有效期内的国内专利,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人

  (1)专利权人是组织的,应当由专利权人进行申请,且专利权人必须是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专利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与实施单位联合申请。专利权人应拥有本市户籍或者是联合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联合申请单位应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专利

  (1)申请项目为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稳定;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需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申请人账号核验需要通过L3级别。申报信息应真实,合法,准确,以免影响用户信用、无法通过审核及后续的奖励发放。

(二)申请人自行申报或委托办理的,请按照申报系统提示要求提交相应的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经办人相关信息等相关材料。

2021年深圳市专利奖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等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深圳市专利奖申报指南》。

  五、联系方式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83070173、83070752;

技术支持电话:13480726201,18575553691,0755-88670184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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