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深圳市物流产业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0-07-01 15:17:21

根据我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及《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交规〔2018〕3号)的规定,现开展2020年度深圳市现代物流业产业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市重点物流企业贴息资助。

 

受理条件:

(一)申请企业属于综合型重点物流企业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2019年度企业总资产7500万元以上;

2.2019年度企业经营收入超过1.5亿元,其中主营物流业务收入所占比例不低于70%;

3.2019年度企业年利润总额不低于300万元;

4.2019年度企业在本市交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不低于200万元;

5.2019年度企业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税务、海关、交通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以我市公共信用机构披露为准;

6.2019年度企业在深圳市无较大及以上经营性道路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二)申请企业属于技术服务型重点物流企业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2019年度企业总资产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

2.2019年度企业年经营收入1000万元以上,其中主营物流业务收入所占比例不低于80%,年利润总额不低于150万元;

3.2019年度企业在本市交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不低于100万元;

4.2019年度企业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税务、海关、交通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以我市公共信用机构披露为准。

资助标准:

本次资助考核期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通过审核的市重点物流企业可获得贴息资助,贴息金额不超过资助考核期内企业实际支付银行利息的50%,每家企业贴息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二)市重点物流企业一次性奖励。

 

受理条件:

(一)按《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首次认定的市重点物流企业;

(二)2019年度企业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税务、海关、交通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以我市公共信用机构披露为准;

(三)2019年度企业在深圳市无较大及以上经营性道路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资助标准:

2019年首次通过认定的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可获得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智能快件箱资助。

 

受理条件:

(一)企业在深圳市注册3 年以上;

(二)企业具有智能快件箱研发、建设或运营业务,且在资助考核期内,在深圳市内投入运营的新建智能快件箱超过200 组的企业。

(三)2019年度企业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税务、海关、交通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以我市公共信用机构披露为准;

(四)2019年度企业在深圳市无较大及以上经营性道路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资助标准:

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本次资助考核期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对考核期内新建设的智能快件箱按3000 元/组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且单个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90 万元。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推广网上办事,2020年度深圳市现代物流业产业资助实行网上申请办理(申报网址https://uia.jtys.sz.gov.cn)。请各申报企业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港务管理局)智能政务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手册》指引进行注册并申报。申报时间从2020年7月1日起至7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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