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宝安区2019年度第五批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制造项目奖励申报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19-10-08 14:44:53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稳增长的若干措施》(深宝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度第五批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纳统;

3.项目实施地在宝安区;

4.企业实施的项目获得以下荣誉之一:

(1)2018年度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2)2018年度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3)2018年度深圳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二、奖励标准

1.企业实施的项目被评为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给予500万元的奖励。

2.企业实施的项目被评为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给予300万元的奖励。

3.企业实施的项目被评为深圳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给予250万元的奖励。

4.同一项目如已获得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奖励,后被评为更高级别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按相应的标准追加差额奖励;后被评为更低级别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不再给予低级别奖励。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24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2019年10月9日–2019年10月25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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