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2019年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扶持的申报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19-09-05 18:17:06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2019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依托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每年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上。该中心的专业技术开发人员20人以上,中级职称或硕士学历以上人员不低于35%,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人员不低于10%。

(三)具备必要的科研(工艺)设备和场地等条件,及检测、测试、分析手段。科研仪器、设备的原始购置价300万元以上。

(四)所属领域研发技术实力达到深圳市领先水平。

(五)同一项目未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各类创新平台认定,且依托单位未获得区级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扶持。

(六)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正增长。

二、资助标准

 经评审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建设投入50%、最高300万元扶持。

三、申报时间

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27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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