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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2019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通过政府应急转贷、融资租赁、银行保理、金融保险方式获得融资,相关业务已完成。
(三)资金须用于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生产经营等企业经营活动。
(四)该笔贷款已正常完成还本付息。
二、资助标准
(1)给予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50%、单笔最高50万元扶持。
(2)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扶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时间
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27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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