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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3〕8号))、《2024年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资助适用期为2022年)》及《2024年深圳市坪山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资助适用期为2022年)》有关规定,现坪山区科技创新局拟对365家单位申报的408个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资助,本次资助总金额为9917.1623万元,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科室:政策资金科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政府大楼107室
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我局决定预先收取资助资金拨付资料。请各相关单位(本批次公示的单位)按照附件2的要求,于11月25日-11月27日(9:30-11:30,14:00-17:00)期间尽快到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25A、B提交拨付材料。
附件1.2024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一批)资助项目表
附件2.2024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一批)拟资助项目拨付材料提交要求
附件2-1.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资助合同书(模板)
附件2-2.诚信经营保证书
附件2-3.开具《无欠税证明》操作指引
附件2-4.收据样式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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